關于協(xié)商選定舊城改造(金融機構)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的公告
各被征收人:
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及如皋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皋政規(guī)[2012]1號)的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發(fā)布項目評估信息后,共有四家具備從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評估資格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報名參與舊城改造(金融機構)項目規(guī)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具體名單見附表。現(xiàn)予以公示,供被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共同協(xié)商選擇,同時將該工程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為了充分體現(xiàn)被征收人的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1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候選評估機構名單見附表)承擔該項目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并將協(xié)商結果于2023年10月19日書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門(行政禮堂B棟住房保障服務中心302征收安置科)。
二、如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5:00-15:30在行政禮堂B棟住房保障服務中心309會議室,現(xiàn)場領取評估機構推薦表,以投票方式選擇評估機構,超過50%的被征收人選擇同一家評估機構,按多數決定,不足50%的,采用抽簽方式選定評估機構,全程由公證機關公證,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
三、評估機構選定結果于2023年10月30日由房屋征收部門在被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
如皋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3年10月13日
舊城改造(金融機構)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候選名單
(按報名先后順序排列)
序號 |
評估機構名單 |
資質等級 |
1 |
江蘇大新房地產評估測繪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壹級 |
2 |
江蘇首佳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事務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壹級 |
3 |
江蘇萬隆同濟房地產土地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貳級 |
4 |
南通市金達信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
貳級 |
2023年10月13日